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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参加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感言
来源: 锦康律师事务所 公布时间: 2008-09-18
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于9月1日在宁夏银川市召开。来自境内外的1200多位律师界及法学界人士汇聚一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领导人出席论坛开幕式。锦康律师事务所主任戴红斌律师也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以“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为主题,按照“权威性、前沿性、开放性、地域性、广泛性”的原则,围绕和谐、发展、公益、事务、管理五个方面的内容深入探讨。
本届论坛的宣传口号是“走进西部、关注发展,共铸和谐”。本届论坛回顾了律师业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所做的贡献,研究探索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国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这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广西唯一一位参加该论坛的非公职执业律师,戴红斌律师在参加此次大会中提交了关于公益方面的论文—《律师法律援助:公益诉讼不可或缺的形式》。通过参加此次论坛,戴律师体会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贯彻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并应该积极吸收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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